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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江陵法院党组书记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6-07-06 11:17 点击量: 1866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委管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县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同志就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1.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一书两册”制度。江陵法院党组在充分查找本院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问题基础上,细化工作重点项目,形成党建任务清单(即任务指导书),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党建工作任务化、项目化、具体化,制作党组织工作手册和党员手册。(完成时限:12月)

2.强化党建主题责任落实。党建工作是江陵法院以及院党组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履行2016年度我院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推动院党组书记述职评议全覆盖。结合周四法官课堂、党组专题学习会,开展党组书记党建工作专题读书学习活动,着力提升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12月)

3.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指导。法院各党支部分别建立支部工作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照台账,每季度组织一次暗访调研,每半年召开一次现场督办会,总结推广经验,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完成时限:12月)

4.从严发展党员。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鼓励优秀干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完成时限:12月)

5.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十个一”主要措施。全面建立以“读党章、交党费、知党情、感党恩+主题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制度,坚持每月部署、每月督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契机,开展向身边优秀党员学习的相关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引导人、带动人。(完成时限:12月)

6.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结合《江陵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发挥困难党员关爱基金作用,做好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从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完成时限:12月)

7.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促进司法为民。发挥党员先锋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提升案件调撤率。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安装电子卷宗档案查询系统、叫号系统,开通12368语音短信服务平台和网上立案平台,印制《诉讼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庭审工作中科技法庭的同步应用,建设执行监控指挥中心,加大司法查控力度,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发布率。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公布率应达到90%以上,结合巡回审判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成时限:12月)

8.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相结合,丰富组织生活,激发党员活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周四法官课堂”,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强调每月党员活动日的重要性,突出支部活动对于党员群体的启发、教育、再凝聚作用。全院定期组织进行体检,使全院干警在繁忙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健康关怀。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党员,从感情上尊重、关心和帮助,适时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法院各项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帮助提高工作水平。制定《党员发展规划》,严把入口关,重质不重量,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完成时限:12月)

以上承诺在江陵法院内外网上公开,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姚国卿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