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枫桥”经验,法官下基层调解暖民心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06-14 10:13 点击量: 5774

近日,江陵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原告艾某经营一家按摩店,因被告梁某的丈夫张某经常到其店中消费,梁某怀疑丈夫与艾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2021年3月到店内殴打艾某。双方就医疗费赔偿方面争议很大,艾某向江陵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当地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及讯问笔录等证据,核实具体案发情况,并现场走访群众。法官找到被告梁某后,向其释法明理,但梁某不予配合。在送达应诉材料后3日内,法官再次来到梁某家中,从情、理、法等各个角度进行分析,告知梁某殴打他人是违法的,并且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次梁某态度发生了变化。“非常感谢法官,让我知道了其中的道理,我愿意接受调解,支付医疗费,但明天下午我要坐飞机去贵州,短时间内可能不在荆州。”见此情况法官决定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又因是否道歉问题,产生矛盾,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均各让一步,原告艾某放弃要求道歉的诉求,被告梁某当场支付了医疗费1600元,该案得以化解,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江小法的话

冲动是魔鬼,你知道你一拳头下去,“成本”有多大嘛?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如果能冷静对待,主动协商,退让一步,也不至于闹到相互殴打的地步。打架大多出于个人的一时冲动,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小法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