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荆州市大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江陵县人民法院、江陵县工商联就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规范化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常态化联系会议机制
县法院与县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探索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就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进行磋商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充分释放双方联动协作效能,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负责双方日常沟通联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通报处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汇总学习涉民营企业、企业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及时提醒有关民营企业可能涉法涉诉。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情况和经济发展的有关动态
三、建立联合调研走访机制
县法院与县工商联围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司法保障问题,通过深入民营企业进行联合调研走访等形式,分析研判民营企业涉法涉诉趋势,联合组织召开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和商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加强沟通联络,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针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共同研究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和司法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四、建立联合普法机制
县法院与县工商联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参加旁听庭审、联合举办座谈研讨等活动,积极为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企业维权、合同交易和融资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指引和咨询服务。县法院与县工商联根据各自工作要求和民营企业实际需求,适当组织开展法官企业讲堂等专项法律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治理和决策管理机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五、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理“绿色通道”
江陵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作为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是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主渠道。县法院、县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为江陵县民营企业投诉转办联络部门,对涉及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审理、执行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诉求,按照《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诉求受理工作办法》的要求,由县工商联及时转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通过投诉服务平台反馈处理结果。县法院在办理过程中需履行法律程序的,在15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者结果
六、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县法院根据县工商联推荐,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加入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名册.名册实行动态更新和维护,并向当事人提供完整、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供当事人选择;县工商联积极向县法院推荐民营企业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参与庭审、司法办案活动,协助解决专门性、技术性问题,推动案件办理更加客观、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