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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雷霆出击 勇往“执”前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7-24 17:25 点击量: 1550

7月24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开展了“荆楚雷霆2024”七月特别执行行动,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行动在线下进行的同时,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在五大新媒体平台同时推送,观看人次近20万。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派员对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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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八时,执行干警集结完毕,精神抖擞,奔赴执行现场。根据行动前的精密部署,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严格依法办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并张贴悬赏公告。面对部分被执行人的抵触和不配合,执行干警冷静应对,耐心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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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悬赏公告


只因往对面多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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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狡猾“老赖”休想逃



被执行人涂某与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涂某需向某公司支付11万土地使用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上门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涂某多次推脱,拖延履行,其行为已对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江陵法院决定对涂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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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那个车里坐的就是被执行人涂某,她想跑!马上采取措施!”抵达涂某所在地时,执行干警不经意地看向对向车辆时,忽然发现涂某正坐在车中,且车辆即将启动,执行法官当即下令采取措施,逼停车辆,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将其控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依法对涂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明年复明年一拖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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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不按时履行承诺“拘”!



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因车辆租赁合同产生纠纷,法院判处被执行人陈某返还某服务公司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在首次执行过程中,陈某主动返还5千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在2019年底前付清,结果到如今都未履行承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律权威,江陵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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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被执行人认为‘拖’字诀很好用,态度很好,连连承诺,就是拖着不履行法定义务,但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个人的诚信,在社会诚信意识逐步增强的今天,一旦失信,不仅会对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更会极大影响个人及家庭的事业发展和社会形象。几次三番拖着拒不履行承诺,离戴上“银手镯”也就不远了。”执行法官如是说道。



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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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多方协作抓“老赖”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姚某被依法判处赔偿该案五名申请人共计1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督促并向其释法明理,希望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但姚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且态度恶劣,江陵法院依法决定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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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虑到姚某态度恶劣,有可能产生过激行为,在对姚某采取强制措施前,江陵法院启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对其进行提前布控,并请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对其本人及家属进行劝诫和情绪疏导,在各方努力下,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江陵法院依法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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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寻求县委县政府支持,搭建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有效支撑下,江陵法院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截止目前,共采取拘传措施39人,拘留19人,对330人采取限高措施,纳入失信名单76人,移送拒执罪2人。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全面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