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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聚合力 破产审判成效显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10-08 10:10 点击量: 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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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调研督办江陵法院工作时指出,要加强府院联动,用制度化成果强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审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江陵县人民法院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创新相关举措,依法推动“僵尸企业”顺利出清,打造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破产审判“江陵样板”,取得明显成效。截止8月底,该院5起破产案件全部办结。

坚持高位推进,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江陵县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成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政府主导、法院推动、部门落实、合力处置”的整体格局。县委书记全运宝在破产案件专题协调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妥善解决好破产案件办理中各类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主持召开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协调会,逐一听取破产案件办理情况,针对破产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社会面维稳等问题进行研究,一案一议、分类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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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江陵县委书记全运宝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办理企业破产案件专题会议。

建立县领导牵头包案、部门领办、日常督办机制,将破产案件办理纳入全县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县委办公室下发专门会议纪要,逐案确定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办,实行重点工作“红黄牌”管理。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先刚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破产联动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合力破解破产资产处置困境,依法清退僵尸企业。截止目前,召开专题会议4次,发出书面督办函7期,确保机制不空转、责任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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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江陵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先刚专题召开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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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督办函。

持续统筹发力,破解堵点难题

县法院与税务、住建、招商、金融、国土等19个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涉税、涉不动产、涉行政审批、涉资产清查等各类复杂疑难问题,定期召集破产管理人、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群策群力化解矛盾,极大提升办案效率。

该院办结的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因企业负债较多、资产类型单一,经过多次司法拍卖、变卖均流拍,破产资产迟迟无法得到处置。为此,县主要领导召开现场会,对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研究解决,责成乡镇政府、管理区委员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盘活资产发挥效益。两起破产案件先后在1个月内引进投资人,顺利完成破产资产收购,并依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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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厂房(左)、食品公司厂房(右)。

该院审理的某铜业公司执转破案,破产企业产权登记混乱、历史欠税复杂,破产管理人一时难以查清全部资产情况。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协调税务、资规、城发、住建、开发区等部门,在7日内查清原始登记档案,补办相关手续,确定资产处置方式。适用简化程序,迅速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仅用67天审理完毕,依法化解债务3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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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选任。

不断优化措施,降低办案成本

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总体要求,坚持以“小切口”实现“大提升”。江陵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围绕保障管理人履职、便利查询破产企业信息、优化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着力创新机制。联合各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破产债权争议诉讼“零”收费》《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实施办法》等多个规定,争取县政府支持设立破产专项基金100万元。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补强短板,制定“执转破”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办法,减少非必要环节,减轻群众诉累。下发《破产案件清理化解方案》,逐案明确办理时限,细化具体措施,实现旧存破产案件全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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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副院长阳家英走访破产企业。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更加提升政治站位,持续转变司法作风,强化破产审判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