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了《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江陵县人民法院“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事项通过验收并获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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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江陵法院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核心要求,不断创新相关机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江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工作方案》,积极探索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衔接机制,打造“诉前鉴定+繁简分流”“诉前鉴定+诉调对接”“诉前鉴定+速审速裁”等“1+N”办案模式,将司法鉴定关口前移,着力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取得明显成效,司法鉴定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由改革前的62.07天缩短至25.7天;调解率由改革前的13.33%提高至72.73%。
下一步,江陵法院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走深走实,通过诉前鉴定“小切口”,努力实现办案质效“大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司法服务,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