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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执行工作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9-21 11:10 点击量: 13554

近日,江陵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因案施策,避免因执行行为不当“拖垮”、“拖瘦”企业,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

申请执行人江某与被执行人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荆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裁决该公司需向江某(工伤9级伤残)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补助共计21万元,因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江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考虑到该案的一方当事人是弱小的劳动者,是涉民生案件的主体;另一方是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参与主体,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办案,一“冻”了之、一“封”了之,而是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就案情开展分析研判,努力做到既要坚持司法的公正严明,又要体现司法的善意文明,既要发挥司法的规范引领功能,又要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作用。

对该公司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后,执行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该公司此前曾为企业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执行法官当即对荆州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中心将应支付的工伤保险款项共计9.48万元汇入申请人江某账户。通过工伤保险理赔后,用人单位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则只需履行11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在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感染下,该公司主动联系法院,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不断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工作机制,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执行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涉企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