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陵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本院组织开展的“案件质量与效率提升年”和“争先创优年”为抓手,以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为目标,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617件,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599件,结案率为97.08%,在审限内审结和执结率达100%。比去年分别增长了1.8%、1.8%、2.08%。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维护良好司法形象
队伍要带好,关键在领导。江陵法院党组一班人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必须把队伍建设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采用新举措,用公平、公正、正气、正义构筑法官职业道德基础,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此,院党组全体成员处处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明确了党组“施政纲领”:一是坚持“以钢班子带铁队伍”,狠抓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讲团结、求合力,发挥集体领导优势。班子成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领导水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二是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方向,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强化领导班子和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各项有关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严格做到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公正司法,确保了干警学有榜样、行有标杆。三是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竞争上岗机制,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的用人机制,优化法院干部队伍结构。
为确保干警零违规、零违纪、零追究,我院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司法作风建设。年初,制定了《江陵县人民法院“争先创优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要求达到的目的;5月,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演讲比赛,7月,组织“颂歌献给党”庆“七一”红歌会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纪检、监察对法院的纪律作风、工作秩序、司法礼仪等进行定期巡视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坚持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同步部署、协调推进。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评选活动,适时组织人员到外地先进法院学习考察,强化了对干警的精神激励。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改善干警知识结构,鼓励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接受高学历教育,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深造,在编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90%。重视宣传、调研和学术研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去年3篇论文省院获奖的基础上,今年有2篇论文获奖。加强后备法官培养,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今年又有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重视改善干警年龄结构,促进干警合理流动,继去年招录公务员后,今年又新招录了5名公务员,同时有3名干部被遴选到上级机关工作。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0年1月,组织全院干警前往江北监狱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服刑人员抚今追昔、痛心疾首的忏悔,让干警们感受到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工作、家庭、自由的珍贵,只有倍加珍惜职业、慎用权力、严格自律、维护荣誉,才能为国家、社会和家庭赢得更多的祥和与安宁。大力推行廉洁审判工作规范,选聘廉政监察员,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实现司法监督与队伍管理的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大主动查案力度,对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实现了队伍建设零违纪的可喜局面。我院队伍建设的做法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另有3个部门和3名干警受到市中院的表彰奖励。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投入,完成了滩桥法庭建设和院三级专网、视频会议室以及全院安全监视系统建设,案件档案和人事档案实现微机管理,全院信息化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
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社会平稳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工作中,江陵法院党组牢牢把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全局性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立足本职,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创新落实举措,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在刑事审判中,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感;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手软;对其他犯罪当宽则宽,尽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受理、审结刑事案件92件142人,其中22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尽力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注重量刑规范化的学习和培训,从11月份开始按照量刑规范化审理了37件刑事案件;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指定案件的审理。刑事审判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民商事审判中,强化调解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对敏感的群体性纠纷,注重辨法析理和依法疏导,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48件,审结432件,结案率96.42%,调解、撤诉235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4.39%,首次实现了调解结案率高于判决结案率。在执行工作中,努力争取县委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积极落实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为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7件,执结案件65件,执结率97%,执结标的金额2380万元。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先进单位,市中院指定我院为全市法院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基层法院。
江陵法院党组要求在审理常规案件中,以公正之心、行公正之举、求公正之效的同时切实服务大局,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突出发展工业,着力建设县城”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审判工作平衡利益、解决冲突、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中,力争有所为、有所位。从去年开始,我院建立了企业联系制度,为全县规模企业指定一名联系人,实现挂牌上岗,定期上门服务。今年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件,帮助审查购销合同3份,启动旧存执行积案1件,受到企业的赞誉。我院在处理江陵农业发展银行与刘兰香米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案情复杂、涉及人多等不利因素,根据县委“盘活企业,确保社会稳定”的精神,及时组织专班,抓紧协调和清理,年底有望将资产处置盘活,使拖欠当地农民的借款和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城中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派出得力干部参加工作组,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8月,市中院王健院长到江陵调研时,亲临县工业园区走访了部分重点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了法院联系企业的做法。
同时,高度重视涉法信访工作,完善判后答疑、申诉听证等工作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中层干部轮值接访等制度,有效疏通信访渠道,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今年,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全部化解了多年遗留的如黄小莉债务纠纷、司贤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没有出现新的信访案件。同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全年救助3人9.5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4110元。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进京上访案件。
着眼公正效率,强化内外监督,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2010年,江陵法院以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为目标,树立打造精品案件意识,不断强化对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努力在提升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绩。市中院8月份对全市法院已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质量评查,按平均得分排序,我院案件平均得分95.91分,排名全市第二位;按优秀案件数排序,我院有36件,排名全市第一;按案件类型排序,我院刑事案件平均97.3分,排名全市第一;民事案件平均95.68分,排名全市第二;行政案件平均98分,排名全市第二;执行案件平均93.25分,排名第四。各类案件审理质量较往年均有明显提高。
我院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约束激励为主导,以监督考核为保障,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系统修订完善了20余项涉及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政务运行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发到干警手中遵照执行,形成了事事有规范、人人有责任、处处有管理的良好局面。针对近年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的实际,为统一裁判标准,规范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有关事项,扩大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加大了审委会对案件审理质量监督把关的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促进司法廉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实现从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管理。完善庭审行为规范,除通过视频网络系统进行检查外,组织专人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巡查,确保程序公正和庭审质量。全面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检查程序和评查标准,将发回重审、改判、投诉的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继2009年我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成绩取得全市第一之后,今年据不完全统计,我院审判绩效考评又位居全市前列。
为保证审判质量与效率,我院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把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法官。出台综合考核办法,健全中层干部和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政务人员分类考核制度,以办案质量高低、完成任务优劣、管理效果好坏等作为考核标准,年终进行量化考评,彻底改变了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将中层干部个人工作绩效与所在部门业务建设、队伍管理挂钩,强化中层干部的管理职责。突出审判、执行工作中心地位,对业务部门及其法官的案件审理、执行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核。同时建立法官工作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年来,在江陵法院党组励精图治和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干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的热情日渐高涨。面对骄人成绩,他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他们信心百倍。在新的形势下,他们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往开来,为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创辉煌,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