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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裁判文书生效信息自动推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3-07 14:55 点击量: 717

本院各部门、各审判团队:

为了回应案件当事人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全 程信息、动态信息的迫切需求,及时告知权利人诉讼终结时间, 善意提示并敦促义务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减少 诉讼执行成本,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推进“我为群 众办实事”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现在全院施行 《裁判文书生效信息自动推送制度》,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裁判文书生效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即时在系统中录 入案件生效信息,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二、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生成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主动利 用电子送达平台向案件当事人发送法律文书生效提示信息,同 时向当事人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告知权利人享有的诉 讼权利,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在送达平台送达生效证明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要注 明该案的案号,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以及提醒当事人行使后 续权力等内容。

四、在向案件当事人发送裁判文书生效提示信息的同时, 案件承办人还要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及说服教育等多种形 式,督促提示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 与网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