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对照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反馈意见和省高院优化营商环境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针对“办理破产”指标排名靠后、破产资产处置难等问题,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推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常态化,总结出“五字工作法”,全力推进破产案件办理。
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发《江陵县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成立由县委常委、分管县领导任组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政府主导、法院推动、部门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及时解决破产案件办理中的困难。
今年以来,江陵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得到主要领导大力支持。3月9日,县长亲自主持召开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破产资产处置问题,确定由相关乡镇和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谋划力度,限时盘活资产,及早发挥效益。将破产案件办理纳入每周全县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专门听取案件进展,对存在的堵点、难点,县委书记现场协调解决,做到问题不过夜。
为落实好府院联动协调会议精神,江陵法院指定分管副院长牵头,组织案件承办人和破产管理人每周与责任单位对接,充分进行沟通,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调整资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引进投资人、维稳处突、职工安置、变卖资产等方面形成合力,彻底改变以往法院“闭门造车”“联而不动”的被动局面,高效推动破产案件办理。
县委办公室对府院联动会议下发专门会议纪要,逐案确定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县委督办室每周五发出书面督办函,督办责任单位分工落实情况。对2个乡镇政府、1个农场管理区和2家县直单位进行破产府院联动专项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并纳入重点工作“红黄牌”管理。截止目前,已发出督办函4份,召开现场督办会1次,确保机制不空转、工作能落实。
为加快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江陵法院围绕保障管理人履职、便利查询企业信息、优化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着力创新机制。联合各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破产债权争议诉讼“零”收费》《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关于保障破产管理人查询企业财产信息的通知》等多个规定,争取县财政设立破产专项基金。配齐配强破产审判团队,制定“执转破”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办法,坚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努力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和省高院、市中院相关工作部署,紧扣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总体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任感,深入推进破产审理工作,力争实现破产积案全部清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