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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五载,多措并举促和解 将心比心,多方联动解民忧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07-25 10:52 点击量: 44330

 7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红一家拿着按满红手印的执行和解协议,看着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的转账凭证,脸上的愁容终于消散,露出一丝宽慰的笑容。这起历时五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在各方努力下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6月,本案被执行人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案申请执行人李某红严重受伤、李某红之夫周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还判决李某应赔偿李某红等人经济损失共计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李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没有收入,没有履行能力。被执行人李某出狱后亦无稳定工作、无固定收入,名下没有商品房、车辆、股票、存款等财产,李某及其家人有自建房屋一栋,一家人共同居住。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其不具备支付巨额赔偿款的能力。此时,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案件的化解遇到极大困难。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一家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变故、生产生活极其困难;另一方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履行能力,无力偿还巨额赔偿款。

为妥善化解该案,我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并争取支持,采取政策帮扶、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申请人一家解决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反复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明法律风险,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多次上门进行释法明理,劝告被执行人家属帮助李某筹款,与申请人协商以达成执行和解。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反复多次、细致耐心做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分期支付赔偿款)。现被执行人家属已代被执行人支付了第一期赔偿款50万元,协议确定的剩余款项将在明、后两年分期支付。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维稳压力较大的难啃“骨头案”,最终得到依法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