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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实施方案

来源: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时间: 2022-08-23 09:48 点击量: 82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7)26 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县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 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目标,凝聚社会力量和各职能部门力量,坚 持协调联动、注重调解、依法处理、高效便捷的原则,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障我县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江陵作出积极贡献。

二 、基本原则

(一)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县人社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其他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 司其职,树立“一盘棋”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

(二)注重调解,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 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最大程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 芽状态,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依法处理,构筑法治防线。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制度、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公平公正。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江陵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多元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县人社局为会议召集人和联络人,负 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 工商业联合会均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劳动 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议题, 研究解决方案。联席会议的参加人员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 相关负责人。会议确定事项均形成纪要或文件,共同督促检查落实。

(二)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县人社局要发挥在劳动人事争议 处理中的主导作用,承担牵头职责,推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 解决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及调解仲裁工作和推进基 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要建立重要行业、重点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人事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重大集体争议事件。县人民 法院要发挥司法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 用,加强诉讼与调解、仲裁的有机衔接,负责做好诉讼与非诉讼 矛盾纠纷的衔接处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律师、法律服务工 作者参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免费 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解方 法技巧培训,并做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协助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内部争议调解机 制,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 维权,做好职工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 开展帮扶。县工商联负责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程序,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内部争议解决机制。

(三)设立“一站式”窗口。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分别在 县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接待大厅、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设立 综合窗口,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工作人员入驻,提供“一站式”争议处理服务。

(四)明确案件适用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申请调解: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调解仲裁运行机制

1.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进行接待,对符合本方案 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登记、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当事人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2.分流指派。接待中心对所有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争议性质类别进行分流调解。

3.联合调解。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较复杂问题,应共同研究 解决方案和措施,多方联动,努力实现对口对接,集中力量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结案归档。为当事人依法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对各类案卷及时进行归档,明确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案件处理能力。

5.定期回访。对已经调解结案并形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人事争 议,由调解机构组织专人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和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实。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 多元处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 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发挥好协调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 调解、仲裁和诉讼规范开展的职能职责,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落细。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仲裁员、调解员队 伍建设,通过举办调解员培训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劳动 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服务能力。树立“互联网 +调解仲裁”理念,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劳动人事争议 处理效能,积极探索线上调解工作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 的宣传解读力度。要不断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总结探索多元处 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充分运用报刊、互 联网等各类媒体,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宣传普及工 作,引导当事人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要广泛宣传好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