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出台担保联动办法 “暖心”护航企业发展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11-07 15:30 点击量: 14015

近日,在江陵县人民法院、江陵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下,成功为某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0万元,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转。

湖北某能源有限公司与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能源公司五百万余元财产,2022年8月,湖北某能源有限公司向江陵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0万元,期限六个月。江陵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同日出具财产保全担保意向函,同意为能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万元。

据了解,江陵县人民法院作为建立企业财产担保联动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制定企业财产保全担保制度草案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审批,经县委县政府讨论研究决定,对县内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较好,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而又被申请财产保全的企业,实施担保方式改革,进行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设立财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万元,由江陵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对财产企业保全担保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供担保,由县财政局对财产保全风险专项资金账户进行监管。

目前江陵法院已办理一起县域内企业财产保全担保案例,得到了被担保企业的好评。该企业财产保全担保政策的实施,极大的降低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减少了企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经济成本,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作出了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