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法官赴武昌监狱视频开庭审理离婚案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06-27 10:42 点击量: 9862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因被告刘某某现在湖北省武昌监狱服刑,该院法官通过视频会见方式在监狱内组织当事人开庭审理并促成双方调解离婚。

原告赵某某系江陵县人,2014年在外务工时与被告刘某某相识恋爱,后于2016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10月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因原告赵某某在老家带小孩,被告刘某某长期在外务工,双方聚少离多,以致联系渐少致无法联系被告。2020年5月,原告赵某某曾向法院诉讼离婚,因被告刘某某无法联系,后经法院公告审理不准予离婚。今年初,赵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告知法院被告刘某某因诈骗罪判刑后现在武昌监狱服刑。该案承办法官得知该信息后,及时与武昌监狱联系了解情况,并依法委托武昌监狱向被告刘某某转交送达诉讼文书。因疫情防控要求,承办法官多次与监狱沟通开庭事宜,并最终确定了到监狱视频开庭的方案。

2022年6月,该案法官组织原告与被告在监狱内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审理,经法官当庭释明相关婚姻家庭法律规定并劝解被告要认真改造,后被告刘某某当庭表示同意离婚,小孩因长期随女方父母共同生活,为小孩健康成长考虑由女方抚养,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表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