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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受工伤获赔难,法院倾心促调解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4-28 09:40 点击量: 11713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赔偿案,经法官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动者劳动赔偿款10万元。

2020年8月,王某某与荆州市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王某某派遣至江陵某公司从事操作工。2020年12月某天,王某某在工作时不慎被烫伤,后经江陵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荆州某劳务派遣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某构成工伤。同时,荆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的鉴定王某某构成工伤十级。因荆州某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为王某某购买工伤保险,王某某向江陵县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因王某某与荆州某劳务派遣公司均对该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先后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意识到该案一边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维护,另一边是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承办法官决定实地走访涉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并积极与劳动者当面沟通,了解其诉求。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三方厘清事实经过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存在的法律风险,王某某自受伤已两年有余,几经诉讼仍未获得赔偿,公司社会责任何在?另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与劳动者协商,考虑企业疫情后面临的困难,对其赔偿期望适当降低。经过办案法官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互谅,达成限期内赔偿十万元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