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一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关于表彰2019-2023年度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的决定,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先进法院(内设单位)”称号。

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立于1994年,现有正式干警5人。2019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案件786件,审结76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7%。该庭曾荣获荆州市“青年文明号”、 全省法院“十佳百优先进集体” 、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3次,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3次。
喜报二
近日,江陵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的通报》,江陵县人民法院获评2023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2023年,江陵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先后荣获全省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二等奖,全省法院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荆江法治论坛二等奖,两个案例分别入选全省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刑民交叉、行刑交叉十大典型案例,一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喜报三
近日,江陵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2023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的通报》,江陵县人民法院获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

江陵县人民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先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党风廉政宣教月、“三个规定”大督察等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示干警。研究制定“清廉法院”创建方案,每月分析研判各部门廉政风险点,组织青年干警开展集中廉政谈话,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邀请干警家属共同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以优良家风共建“廉洁家庭”,共筑拒腐防变“防火墙”。着力营造良好党风政风家风,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喜报四
近日,江陵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六个江陵”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义深被评为“平安江陵”建设先进个人。

该同志秉承“服务审判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理念,狠抓精细化监督管理,严格新版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考核,组织干警深学悟透精神,聚焦考核抓落实,全院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聚焦群众司法需求,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小法庭”实现大作为。主动带头办案,强化主责主业。2023年共新收案件209件,办理案件212件,结案率96.23%。与基层调解组织对接,调撤率达46%。7次入户妥善化解滩桥政府与汤某鱼池承包合同案件,协助三湖法庭处理70多岁的万某与杨某离婚案件,最终促使两位老人和好结案。无1件信访案件和受到投诉的案件,获得群众好评。
喜报五
近日,团县委下发《关于 2023 年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的通报》,江陵县人民法院团支部获评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优秀等次。

2023年,团支部新任支委在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坚持加强青年队伍素质建设,切实做好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团支部将法院工作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用法律专业知识帮助人民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形成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意识。自青年文明号创建以来,积极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参与志愿服务,2023年被评为“荆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