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容与被执行人侯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侯兵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魏容申请,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侯兵,男,1985年2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1024198502171675,汉族,户籍地址: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永兴街村6组111号。
悬赏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领取条件:截止到目前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为欠款1135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的,申请执行人将按照500元/条予以奖赏。
本悬赏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本院按照登记顺序发放赏金。
以上悬赏举报方式:如有线索举报,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16-4739969
联系人:罗法官
执行法院: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