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4-17 10:15 点击量: 6589

近日,江陵法院印发《关于对被执行人实施信用预警及失信修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相关程序权利,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助推江陵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实施办法》明确,对已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可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屏蔽其失信名单信息和缩短失信时限,并将信息推送至惩戒联动单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帮助其恢复信用,获得信用激励。目前,江陵法院已适用《实施办法》,依申请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