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身边先进
——李彪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1-05-08 09:47 点击量: 1061

     李彪,男,1987年出生,201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多次立功获奖,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荣获荆州市法院系统“十佳人民法官”称号,2019年因连续考核优秀被江陵县委组织部记三等功。


一、爱岗敬业,干好主责主业是“本事”

      法院执行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的期望高,实际工作困难多,他服从组织安排一干就是10年,参与或承办各类执行案件近1000余件案件。工作中,他思路清晰,善于攻坚克难,既能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又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


二、司法为民,提供优质服务是“本分”

     2019年,李彪根据组织安排,工作岗位调整到立案庭任庭长。他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等规定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断探索便民利民举措,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到新岗位的第一年,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方面,对质效评估各项指标逐项分析,找准原因进行整改和突破,质效得分位于全市前列;在立案服务方面,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1921件,接听12368热线200余次,网上立案、邮寄立案100余件,跨域立案30余件,为有需要的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15件次,及时回应当事人的诉请;协助县政法委、县信访局接待信访群众二十余次,对来院或信件反映与本院工作相关的信访件,及时在信访系统进行登录并流转办理,有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接收业务部门移送委托鉴定案件40件,均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督促相关鉴定部门依法及时出具鉴定意见;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94件,进行诉前调解260余次,结案率达到97%,调解成功率超过5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立案庭也荣获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三、先公后私,践行忠诚担当是“本能”

     在担任院机关第一支部书记期间,李彪始终秉承“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想理念,从年轻党员入手,丰富日常组织生活,支部凝聚力得到显著提高。2020年2月,面对突出其来的新冠疫情,李彪第一时间响应组织号召,下沉到江陵县资市镇资福寺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面对集镇人口密集、街巷交错、商铺林立的复杂情况,义无反顾进入疫区、疫点,一家一户摸排人员底数,开展疫情防控服务。在这期间,李彪父亲因意外事故,左臂受伤被截去前臂,他用1天时间安顿好医院治疗、家人看护事务后,强忍悲痛,毅然返回一线,投身疫情防控及后续的执法办案工作之中。

     2021年3月,李彪岳母又因中风住院治疗,恰逢第一季度案件增长迅速,“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形势紧迫,李彪未以此为理由请假,始终坚守岗位,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确保立案庭“服务群众的第一道门”畅通高效。往往在一天劳累的工作结束后,李彪才驱车前往医院照顾亲人。20余天后岳母还是因病情恶化而去世,李彪才向组织请假说明情况,怀着对亲人无比的愧疚赶回去料理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