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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政商关系 有为有畏有界

——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单位行贿案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4-27 16:35 点击量: 8083

4月26日上午,江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单位行贿案,江陵县税务局领导干部等20余人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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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单位荆州市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基于扩大公司规模及其他经营需求等原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被告人张某作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在获取某公司贷款一事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送给某公司3名公职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被告单位荆州市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均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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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拉开帷幕,现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控辨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庭审依法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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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是一堂警示教育课,通过近距离、沉浸式旁听身边人、身边案,深感触动。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氛围浓厚,同企业交往时更加要如履薄冰,以防被围猎,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有为有畏,同企业坦荡真诚交往,当好“店小二”为优化营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