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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执行干警巧“解铃” 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8-06-05 17:15 点击量: 1210

5月23日,江陵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了一起因借款合同纠纷而腾退房屋的案件,案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收尾阶段。

因借款合同纠纷,江陵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乔某(化名)在荆州城区的一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后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因乔某及其家人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房屋拍卖成交价格较低,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拖延房屋交接工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心结后,江陵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赶往乔某工作地所在地武汉,告知其法律责任,释法明理,希望能够促使其自觉腾退房屋。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解释下,乔某也意识自己的问题所在,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许,对他们的工作方式表示理解和支持,充分认识到了如不腾退房屋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并主动与执行干警表明将会与家人解释清楚,做通工作,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5月下旬,乔某家人与法院联系,主动要求与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乔某的家人交接了房屋钥匙,该案得到妥善的处理。

江小法的话:对于法院拟拍卖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拍卖提供便利条件,若拒不配合房屋评估以及有意向的房屋购买者查看房屋现状,将会影响房屋的评估价值和拍卖价到头来伤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