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江陵法院:借钱购车引翁婿闹纠纷 执行干警情法融合解忧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3-27 11:55 点击量: 34453

翁婿因民间借贷闹上公堂

法院判令归还13万5欠款

已生效判决拖延三年不执行

戴上“玫瑰金手镯”终醒悟

拘留路上把全部案款都偿还

image.png

女婿欠了岳父的钱要还吗?当然得还!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对一系列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其中就有一起翁婿民间借贷案件,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历时3年的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张某(化名)是被执行人的岳父,2020年6月,女婿李某(化名)向张某出具了一张38万元的借条,借条上有借款人张某及担保人王某(化名)的签名,张某2021年为李某购买了两台工具用车,价值38万元,2021年,李某的父亲向张某转账偿还了23万,仍有15万尚未偿还,同年,李某与张某女儿发生纠纷,双方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形成一份调解记录,证明李某偿还了23万元,且张某放弃了1.5万元,即双方均认可李某欠张某13.5万元,经两级法院审理,均依法判决李某应向张某返还借款13.5万元。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只偿还了5万元,剩下的钱直至2023年2月都未履行,张某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李某偿还余款。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与李某的特殊关系以及双方因纠纷都有心结的情况,逐数次登门为其释法明理,李某仍不为所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江陵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当捕捉到李某戴上手铐,有后悔的神色后,执行干警再次劝说其该笔欠款已拖着不还长达三年,从情理上讲已严重影响了双方之间的和气,从法理上讲,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听到执行办案干警语重心长且合法合理的劝导后,李某表示当即还款,在拘留路上履行全部案款,并缴纳罚金,此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江小法的话: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之所想,我之所往。案件不分大小,群众常挂心中,江陵法院将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充分利用常态化开展系列执行行动为契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穷尽执行手段,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高效、优质化解纠纷,强化舆论宣传,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