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均未发现李四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面对情绪激动的张三,承办法官并未轻易按下“拘留”这一强制按钮,而是耐心安抚其情绪,并敏锐地注意到一个关键细节——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亲戚关系。“若直接采取拘留措施,亲情很可能就此断裂,矛盾也将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在事后回顾时这样说道。
于是,法官一边向张三说明法院已依法做好采取拘留措施的准备,一边迅速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沟通过程中,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耐心疏导,李四的态度也逐渐松动,表示虽当前经济困难,但愿意尽力还款,只是希望宽限一些时间。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主动提出可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以缓解双方压力、推进债务履行。这一建议得到双方认可。最终,李四之子李五(化名)自愿以其名下房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张三也基于亲戚情分,主动放弃全部利息。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段濒临破裂的亲情关系得以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