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法院全面落实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8-13 16:59 点击量: 1059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江陵法院全面落实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执行申请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主要材料齐全,但存在欠缺或者有瑕疵的,法院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在立案时获得便利。

2024年5月6日江陵法院在网上立案审核过程中发现,荆州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诉江陵某厨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起诉材料中缺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工作人员根据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审核通过此案,先予接收材料登记立案,并通过电话告知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材料。

今年以来,江陵法院已为100余件案件的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便利,适用“容缺受理”机制提高立案效率,为涉企纠纷化解缩短了时间,获得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下一步江陵法院将继续完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最大力度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