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群众诉讼接待场所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和立案诉讼渠道畅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诉讼服务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19日起,江陵县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暂停线下立案、案件查询等诉讼活动。
二、暂停期间,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湖北(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电话热线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事项。立案诉服工作人员将认真办理群众网上诉讼服务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合法诉求。
三、因特殊情况,确需提交书面材料或者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湖北省江陵县荆江路北174号 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716-4730546,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及准确、清晰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本院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开庭时间、方式等,案件承办法官会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正在治疗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参加诉讼的,可主动申请延期。
五、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