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视频会议,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李彪作典型经验发言。

会上,江陵法院围绕“主动协调,争取同级党委支持”“外联内通,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打破壁垒,推进案件信息共享”“风险评估,主动化解案件矛盾”“重点督办,打通案件办理关键点”“健全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介绍了“政务诚信建设”典型经验。去年以来,县政法委发出涉行政主体案件诉讼执行情况通报3期,督办函1份,县信用办发出涉行政主体案件通报2期。已对应诉、履行情况较好的5家单位纳入正面清单,对尚未履行到位的2家单位纳入负面清单记录,在2家被纳入负面清单的单位主动履行义务,并作出书面守信承诺后,我院向县信用办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提请解除了2家单位的政务失信负面记录。

据悉,2022年,江陵县法院受理涉行政主体案件25件,其中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11件,执行案件6件,以上案件均已办结。改革前,涉政务诚信案件判决后自动履行率为55%,进入执行的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103.2天。改革后,自动履行率提升至100%,进入执行的案件最短仅需25天,县以下各级政府机构的服判履行意识大幅度提升,成功化解了政府与各类市场主体间的各类矛盾,使该类案件在高效办理的情况下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