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25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的通报》,对124个改革事项和改革成效明显地区予以通报,江陵县人民法院“推行阳光执行”改革事项通过验收并获表扬,这也是该院相关改革事项连续4年通过省级验收并获省级表彰,用持续发力的改革实践,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2025年以来,江陵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行阳光执行”先行试点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执行难题,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执行效能,以规范化为保障守住司法底线。积极探索执行权运行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新路径,成功构建“内外联动、协同作战”的执行新格局,创新打造“流程全公开、权利全告知、结果全透明”的执行模式,真正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可信。相关工作被新华网、人民法治网、湖北日报、楚天法治等多个平台报道。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持续深化“推行阳光执行”改革,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升执行质效,持续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以更有力的执行举措、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