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质量,江陵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县调解中心)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具有贴近群众、灵活便捷等优势。司法调解则以其权威性和专业性,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的衔接联动,实现了优势互补,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如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经江陵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协议,九天后申请司法确认,当天江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当天审查终结并发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为当事人解决了解纷,减轻诉累,有效节约时间、精力成本,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肯定。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