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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说好的强制执行,怎么取消了?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9-04-30 17:15 点击量: 11821

4月17日,在江陵法院执行法官的最后协调下,一件历时3年,价值150余万元的涉案财物得以顺利交接,原已准备完毕的强制执行计划也因此取消。

2016年,A银行与甲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江陵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责令被告甲公司向A银行偿还本金150万元,利息1万余元,且A银行在150万元内对甲公司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甲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原告乙公司于2016年10月向江陵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在执行过程中,2017年4月A银行申请对甲公司抵押房屋予以评估拍卖,经司法鉴定,该房屋价值为300余万元。同月,甲公司法人同意法院拍卖该房屋。同年12月,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经过法院二次司法拍卖程序,乙公司竞买成功。

2018年2月,法院干警、公安民警及乙公司人员一道赴甲公司进行沟通,因对方态度恶劣,沟通被迫终止。之后,执行干警多次的上门协调,并通知该房屋租赁人邱某(化名)主动搬迁,被执行人仍旧态度恶劣,拒不执行。同年6月,江陵法院依法对江陵县供电公司依法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已拍卖房屋予以断电。执行干警向房屋租赁人邱某说明相关情况,再次要求其主动搬迁。法院于7月、12月,向邱某两次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邱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

2019年3月底,江陵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对该案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并要求执行部门在继续完善腾退工作方案的同时,告知涉案当事人相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最后的沟通协调。在当地党委、政府全程协作下,4月17日,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邱某与甲公司达成协议,自行搬出该房屋,配合完成了财产交接,案件终于执行完毕。虽然本案中,强制执行方案没有按计划执行,但是对于老赖,强制威慑“永不过期”。

 

【江小法的话】

小法曾多次亲历执行工作现场,感受执行工作艰辛,为了能够尽早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常常是跑断腿,说破嘴,一个案子在执行的过程中,迎接干警的往往是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不理睬,甚至是谩骂与对抗……就算处境恶劣,但干警们依然坚持,毫不退缩,这源于对法律的尊重和对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决心,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执行干警必然坚守,毫不退缩!2019年,江陵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期,请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还是那句老话,执行!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