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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2017年度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7-05-12 14:43 点击量: 445

为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为基层组织办实事、解难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作出如下承诺:

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集中组织党员干警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少于1次;为干警上意识形态教育课2次;制定意识形态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决落实中央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2.率先垂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季度研究1次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带头落实“一岗双责”, 做到主动谋划、亲自部署、严格考核;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构建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院庭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党建工作指导书,确保党建工作责任明确、目标具体、任务清晰。

3.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表,每半年听取1次学习情况汇报,每年党组研究总结情况1次;推动“两学一做”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半年最少撰写一次心得体会,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读书活动,推动“书香江陵,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给全体干警上党课不少于2次,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4. 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对支部会议记录和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1次检查通报;带头与干警交心谈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依法性,使规范的党内生活成为凝聚人心的重要手段。

5.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及上级法院作风建设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从考勤、财务支出、公务接待等细节入手,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等手段,做到时刻提醒、经常警示,与每一名党组成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每个部门进行1次工作性函询;亲自带队每半年最少开展2次庭审检查和明察暗访。

以上承诺请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江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卜开知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