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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有“身份”了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10-19 10:27 点击量: 21271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要求相关部门对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纸质材料一律加盖中小投资者案件标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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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均可对案件进行特殊标识处理,案件类型包括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公司设立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纠纷,公司解散纠纷、涉中小投资者纠纷的其他案由。

下一步,江陵法院将针对已特殊标识的涉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案件,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紧扣中小投资者多元司法需求,全面提升审执质效,减少中小投资者维权诉累,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