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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联合巡查 协力守护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6-05 16:16 点击量: 4617

今天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执法司法协作,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等职能部门在江陵县郝穴镇、熊河镇、马家寨乡等地开展洪湖流域江陵县小流域联合巡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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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主要围绕企业违法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行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等方面展开,巡查人员先后查看了南新河、荆西河、花桥河等小流域的生态环境及河面水质情况,并就如何持续推进执法司法协同,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非法捕捞等流域内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行了交流、探讨。同时,法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环境日的意义及危害环境的后果等方式,向周边居民普及环境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境保护理念,提高对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意识,守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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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利在千秋。江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新时代环境自然审判工作的发展目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主动服务和融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为建设“六个江陵”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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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环境日 6月5日

今后,江陵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全面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准确审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案件,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本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