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人熟、地熟、情况熟。”某乡镇综治中心主任坦言。在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该村老支书主动请缨,连续三个晚上到被执行人家中“串门”,从法理到情理,从乡邻情谊到利害关系,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老支书德高望重,他的话我们听得进去。”最终,被执行人被真情打动,主动拆除了障碍物并赔偿了因堆放障碍物阻碍申请人农业生产的经济损失,这起棘手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像老支书这样的基层干部,凭借其在群众中的威信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成为了执行调解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善于运用乡规民约、人情事理进行沟通疏导,往往能起到“化干戈为玉帛”的奇效。今年,江陵法院经过梳理,将部分有调解基础的执行案件通过县委政法委委派或委托给乡镇政府的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不伤和气的特点。在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执行中,当地商会调解工作室介入,从行业发展、合作前景角度分析利弊,不仅促成了债务和解,还推动双方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实现了从“案结事了”到“合作共赢”的跨越。
广大网格员、村干部则扮演着“前沿哨兵”和“润滑剂”的角色。他们日常穿梭于大街小巷、田间地头,能够最早发现矛盾苗头,最快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和履行能力。某社区网格员在协助法院送达文书时,发现被执行人家庭确实存在困难,并非恶意拖欠,便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法官,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解释,最终促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避免了强制措施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基层调解力量离群众最近,他们说的话,群众更容易入耳入心。”江陵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道,“他们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家常道理,把刚性执行与柔性调解相结合,有效钝化了矛盾,提升了自动履行率。”
据统计,自联动机制深化运行以来,江陵县通过基层村干部、调解组织、网格员参与促成执行和解的案件已达 60余件,和解标的额超过40万元,自动履行率同比提升近10%。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正以其独特的“乡土智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成为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得力助手,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稳定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