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13名,其中审判员6名、司法辅助人员7名。研究生学历干警2名,本科学历干警10名,党员10名。
2017年以来,该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以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为主线,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依法保障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2017年该庭共新收736件,审结731件。其中调解199件,撤诉84件,判决436件。
一、 心系百姓,司法为民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联系最为密切,处理的案件体现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该庭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牢记“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理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斗目标。
2017年2月8日,该庭审理了一位60多岁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该庭承办法官接待了老人,了解到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诊断鉴定为偏瘫二级伤残,身体行动极不方便,老人已与肇事司机达成协议,但保险公司拒不理赔,故无奈到法院寻求救助。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沟通,为照顾老人以免开庭奔波之累,该庭法官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经释法明理,保险公司在实事求是、依法理赔的基础上,与老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老人获得了11万元的赔偿款。“解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正是民事审判庭日常处理的工作,宁可自己多跑腿,也不让当事人多走冤枉路。2017年,该庭已开展案件巡回审判10余起,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 加强调解,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
民事审判庭审理的案件大多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往往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该庭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下,充分把握当事人的心理诉求,加大调解力度,切实化解纠纷矛盾。如该庭审理的鲁又华等三人与江陵三湖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鲁又华质疑三湖医院对其父亲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父抢救无效死亡,情绪激动,该庭法官深入调查走访,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既指出医院在医疗服务上存在的瑕疵之处,又引导家属合理表达诉求。期间,因双方鉴定问题未果,该庭分管院领导周光明副院长亲自包案走访,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医患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该庭李继法官审理的熊河沙岭村肖玉梅与子女赡养、土地分配款分割纠纷及张美荣与张美兵兄弟间房屋析产纠纷案,因土地征收及老人赡养问题,母子、兄弟之间关系失和,矛盾冲突严重,在调查了解案情后,注重亲情关系修复,倡导家庭传统美德,耐心疏导双方思想认识,最终促成家庭和解,亲情得以维系,家庭实现和睦。民事调解工作,法官会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但当付出的心血、汗水和智慧换来了案结事了和社会的和谐,则是对民事审判工作最大的肯定。
三、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途径
为了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针对近年来民事案件呈现增多的趋势,该庭积极探索“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工作思路,在现有人员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团队建设工作,组建了家事审判团队,由两名资深法官承办全庭婚姻家庭类纠纷。2017年以来,该团队已受理案件227件,审结219件,结案率达96.48%,居全院前列。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简化文书审批流程,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该庭六名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26件,人均结案108件,该庭年收案数、人均办案数、结案数均为全院最高。
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廉洁司法
该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审判业务。该庭干警认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党建带队伍建设促进审判业务,通过反面典型案例和党纪党规学习,牢牢筑起“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思想堤坝;内外联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一案一廉政监督卡,自觉接受当事人及人民群众监督。多年来,该庭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