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海南高院:十项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海南讲话精神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时间: 2013-04-19 23:15 点击量: 651

    4月1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委政法委会议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安排高院贯彻落实意见。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结合海南法院工作,就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十点要求。

  一是以十八大精神为统揽,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视察海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实现绿色崛起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好司法保障。二是按照最高院、海南省委和省委政法委部署,落实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抓好集中整治“慵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点,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在业务工作中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完成法院领导干部轮训、干警全员轮训的任务,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四是在高院中层干部述职、测评基础上,配合省委组织部完成缺岗职位的竞岗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五是精心组织好今年五月的大接访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化解一批、救助一批,促进和谐法治海南建设。六是按照审判公开要求,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监督。七是完成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培训任务,提高法官对新法规把握和适用的能力。八是完成审判流程管理、绩效考核的修订工作,使审判管理更符合业务工作实际。九是重点研究新形势下大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带来的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等纠纷的工作规律,为大局服好务。十是加强法院基础建设,营造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