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托县矛调中心多元合力调解一起“银发”离婚诉讼案。
2009年10月,原告蔡大爷与被告姚婆婆登记结婚,双方半路组合家庭,蔡大爷随姚婆婆在江陵县熊河镇共同生活多年。自疫情后,随着两位老人年事渐高,蔡大爷的子女便将老人接到自己身边照顾生活,而姚婆婆则一人独自居住,生活起居由其大儿子家人予以照应,双方由此分开生活。2025年4月,蔡大爷在其子女的陪同下到江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原告蔡大爷已90余岁,而被告姚婆婆也近85岁。“双方感情如何”“今后生活如何安排”......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排期开庭,而是想通过庭前调解能否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该离婚纠纷委托给江陵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的调解员进行走访调查和先行调解,在当地综治中心及村治保人员的配合下,承办法官亦到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解答当事人相关婚姻家庭法律规定,在县、镇、村三级联动下,双方在家人的陪护见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该案最终得到妥善处理。
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近年来,江陵法院不断创新家事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实践,派员进驻县矛调中心,依托三级综治中心平台,多元合力,积极开展“巡回审理”以案普法、“移动微法庭”等便民司法活动,切实提升老年群体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