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江陵县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不动产纠纷案 件司法公开,加强不动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 化、透明化,现就我院不动产纠纷诉讼案件统计制度相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不动产纠纷诉讼案件公开制度 本院建立健全不动产纠纷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各业务部 门定期向审判管理办公室上报不动产纠纷案件情况,由审判 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中院,其中涉及土地纠纷案件信息, 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在法院官网进行公开和更新相关数 据。
二、完善不动产纠纷诉讼案件数据更新机制 不动产纠纷诉讼案件每季度上报及更新一次,即每年 4 月上报一季度数据、每年 7 月上报二季度数据,以此类推。
三、提高涉土地纠纷审理效率 各业务部门要强化认识,对涉土地纠纷案件在加大诉源 治理,强化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要做到提高审理效率,力 争在立案后四十日内审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