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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王俊青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8-02-09 11:07 点击量: 754

王俊青,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通过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江陵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2017年6月受院党组委派驻青山村精准扶贫,任资市镇青山村工作组副组长。      

该同志曾参加全国瞩目的“110专案”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0302专案”,圆满完成了庭审保障工作;2016年参加湖北省高院组织为期两个半月的全国司法警察大比武培训,进入全省二十强;2017年参加全市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获得第一名;累计在江陵法院网发表文章5篇、江陵新闻网发表文章2篇、荆州中级人民法院网发表文章3篇、荆州日报发表文章1篇、江汉商报发表文章1篇,并接受过江陵广播电视台采访;参加县委、县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涉诉信访案件,成功处置进京上访事件。

王俊青同志到法院工作五年来,忠于职守、执法为民、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体工作事迹如下:

一、对党忠诚讲政治,树立榜样守廉洁

多年来,王俊青同志在院党组领导及警队领导的有力指导下,一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指导,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同时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五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十不准”等规定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严于律已,洁身自好,时时以腐败典型例子作为警钟,警示、提醒自己,截止目前未发生过一起群众及当事人投诉举报事件,受到院、队领导的一致好评,可谓事事走在警队的前列,成为警队的表率。

二、甘当绿叶显胸襟,守护天平勇担当

与公安警察被社会广泛了解形成对比的是,司法警察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一个神秘的职业。然而任何一个警种,都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法警亦不例外。

“守护天平、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是司法警察的使命”,王俊青同志介绍说。从犯人的押解、看管、值庭,到维护审判秩序、配合保障执行、参与规范涉诉秩序、安保处突、执行特种任务,看似平常的工作背后,实则充满艰辛,但正是那种甘当绿叶的胸襟,和司法警察的那份担当,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行。2017年,参与本院刑事案件值庭48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108人次;参与民事、行政案件庭审巡查142场次;参与松滋法院等各县市法院调警共计13次;协助执行局执行拘留、拘传5人;查处管制刀具4把,所参与的行动未发生过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为保障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一己之力。

三、崇文尚武提素养,敢打硬仗显血性

王俊青同志长期担任警队教官一职,在与大队长充分沟通下,在法警大队训练中实行每周一集训的训练制度,他亲自安排设计相关训练科目,无论严寒酷暑,在每个周一都组织警队队员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与此同时,他还注重警队的理论素养的培养,经常组织队员学习《司法警察系列教程》《司法警察执法手册》等理论知识,让每一名法警做到内修文德、外治武功。平时刻苦的训练,思想上不断的充电,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有次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时,当事人情绪激动,手持匕首前冲,警队同志反应迅速,将其制服,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恶劣后果。正是因为平时坚持不懈的训练,才能在战时冷静判断,处置得当。

四、临危授命讲大局,精准扶贫再出力

2017年6月,王俊青同志受院党组安排,到资市镇青山村驻村精准扶贫,当时因为之前没有从事过农村工作,担心给法院抹黑,但是最后正是警察的那份担当和韧劲,让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扶贫工作开展伊始,他走遍青山村村组乡道、田间地头,展开了认真细致的调研摸底,逐步了解青山村基本情况、经济发展现状、全村公路状况、致贫原因、群众脱贫愿望等情况,掌握了扶贫的第一手资料。此后便扑下身子、沉下心思,一心扑在青山村的脱贫工作中,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村民是他的邻居,贫困户是他的亲戚,“家”里的事情,无论大小,他都问一问、管一管,尽心尽力解决大小难题。2017年,在江陵法院结对帮扶的14户贫困户中,为4户贫困户办理金融贷款,解决资金难题;帮助9户贫困户发展瓜蒌种植,并落实资金补贴;帮助5户贫困户发展虾稻混养,并落实资金补贴;帮助2户贫困户解决住院医疗报销事宜。他良好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打动了青山村村民,村民由衷的感谢他,说他搞精准扶贫工作是动真情、真动情、真扶贫、扶真贫!

司法警察的工作平凡而不普通,繁杂却有意义,是人民法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王俊青同志时刻用行动践行当代司法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