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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作案多起!累犯不知悔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05-07 11:27 点击量: 5524

近日,江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又继续行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窜至乡镇,窃取他人空调外机铜丝管20根卖给废品回收站,共计作案3次,获利480元,在2021年9月的盗窃中,还顺手偷走了一辆自行车。张某对盗窃事实不予认可,辩解自己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经查,证人岳某的证言、路面监控视频截图、查获张某骑行的自行车以及被告张某的庭前供述等证据,能够反映张某在涉案财物被盗的3个晚上均外出至次日早晨返回住处,且张某当晚凌晨在事发地点附近出现,张某的庭前供述对作案过程亦有详细的供认,足以认定张某实施了这3起盗窃行为。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张某曾于1985年至2021年间多次盗窃并被判刑。

江陵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张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退赔。

江小法的话

本案中,张某出狱不到一个月再犯罪,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小法提醒大家,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看管好自身财物,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求助。同时,也提醒大家切勿为了蝇头小利盗窃他人财物,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