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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22-05-09 11:28 点击量: 5641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家庭内部矛盾尖锐,4年内引发多起诉讼,最终得到圆满处理。

原告男方刘某(化名)与被告女方李某(化名)于2014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双方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加之缺乏理性沟通,导致家庭矛盾加剧。自2018年起,双方因履行夫妻间抚养义务、离婚等问题,先后在不同法院提起多起诉讼,两人对立情绪非常严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走访中发现,男方刘某系石首市人,目前在外地工作。女方李某系江陵县人,因家庭生活不和睦,患有抑郁症正在接受治疗,情绪容易激动,有自伤自残倾向,长期由父母照看。而男方刘某主张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始终不同意接受和解,其母甚至扬言如法院不准予离婚将采取极端方式。

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该案仅是一起离婚纠纷,但两方家庭成员矛盾较深,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迅速制定了庭审方案和维稳方案。一方面,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稳定女方情绪;另一方面,主动联系男方单位,要求配合法院做好男方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多方合力,背靠背做工作,促使原、被告放下多年积怨,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女方后期治疗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按照双方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近年来,江陵法院高度重视“平安家庭”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实质化解家庭内部矛盾,着力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新模式、新路径。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争取综治维稳、妇联等部门支持,稳妥办理好家事案件,有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案的办理,正是该院认真落实平安家庭建设工作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