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江陵法院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团团章》,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部委员。大会邀请团县委书记王卉同志、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伟同志出席,全体团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团支部书记康淼同志作工作总结,报告从政治学习、志愿活动、文体活动的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方面回顾总结。会议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梁洁、刘义深、雷芳、雷蕾和张俊五名同志为新一届当选团支部委员组成人员。
会后,刘院长借用习近平总书记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对青年的期望,要求团支部要积极发挥作用,审慎手中的权力,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同时代表院党组表示一定会重视和支持团支部的工作。希望新一届团支部委员能够作出新的贡献,开创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