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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外联动的诉讼服务协作机制(试行)

来源: 江陵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12-25 11:35 点击量: 1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 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完善内外联动的诉讼服务协作机制。打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公安检察机关、行政机关、 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企业组织、居(村)委会之间的信息 渠道,拓展社会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特制定本协作 机制。 

一、打造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 

根据本地区矛盾纠纷类型特点和诉讼态势,在诉讼服务 中心按照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要集中在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医疗事故、金融商事等领域建立专业化调解 工作室。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农业农村、交通、医 疗等部门的联动对接,完善类型化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加 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援助中 心的沟通联系,开展律师参与调解、引进法律援助工作。 

二、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 

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 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加强调解协议司 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建立司法确认联络 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三、加强信息、数据协同共享 

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 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 

1、与公安机关合作,在我院设立警务信息查询室,经 分管院长审查同意,案件承办法官可在警务室查询案件当事 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常用联系电话、生活轨迹等相 关信息; 

2、与工商机关合作,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查询设 备、与工商信息查询平台联网,供当事人查询相关企业或其 他组织的工商登记信息。 

3、与民政机关合作,共享民政信息数据,实现法院与 民政机关就相关当事人婚姻存续状况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4、与公证机构合作,与公证机构签订公证协同协议, 委托公证机构到院提供委托送达、财产提存、公证调解等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