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江陵下大力气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洁城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推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对新江陵、新气象、新成效的展示与体现。江陵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沉心静气,用心做好身边“小细节”,尽心服务中心“大文章”。活动中,全院干警不求回报,甘于奉献,创新工作方式,传播文明理念,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为了保障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有序开展,江陵法院成立“江法志愿者服务队”,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伟牵头,院团支部负责,统筹安排志愿服务的开展。一年来,团支部5名委员,为志愿者建立档案,全面统筹协调,如实记录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在具体工作的安排上,充分考虑法院开庭和送达工作的特殊性,拟定合理方案,确保工作落实,比如对于需要开庭的法官和助理,一般会安排在9:00以前或者17:00以后或者非工作日。加强工作事前协调,提前公布活动计划,合理调整工作时间。突出支部委员的表率作用,志愿活动每次都安排一名委员负责,对于确实无法按照活动安排参加的干警,优先安排团支部委员接替工作任务。在团支部委员的号召和带领下,全院干警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志愿服务。切实解决了志愿活动之初参与人员不足,活动积极性不高,应付推诿的问题。在每次活动中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服务意识。
在具体的活动中,我们还遇到了很多情况:一是有行人询问,你们在干什么,是不是考驾照,甚至是执勤的报酬;二是路人无视红灯,径直通过,劝而不听,听而不停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电动车、三轮车通过路口速度过快,无法劝导。以上问题在每个执勤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经过认真的分析、思考,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原因:一是志愿者身份标识难以识别,志愿者身份仅仅通过红马甲及背后的小文字显示,不够醒目;二是志愿服务精神和活动开展宣传不足,公众知晓度不高;三是配套设施覆盖面不够,有的交通路口没有专门的行人等候区或等候亭。以荆江路与中兴路十字路口为例,该路口是四车道,行人斑马线设置较长,没有设立专门的行人等候亭或者候车处。即使在斑马线两端的等候区,位于酒店和加油站门口,经常有车辆进出,影响行人等候绿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摩托车、电动车对交通规则不熟悉,一般等候区有行人和机动车两个红绿灯,他们不知道遵守哪一个。当两个灯出现颜色不同时,他们会径自选择可以走的灯遵守;五是路口空旷,各种声音嘈杂,对于志愿者的劝导听不清或者听不到。
院团支部针对上述情况,组织全院青年干警以“头脑风暴”的形式开展集中讨论,谋求解决办法。根据干警们的意见建议,参考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文明劝导的方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四点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统一制服,提高辨识度。志愿者执勤必须身着统一印制红色马甲,队旗则是更整个团队最醒目的标志,两者相辅相成;二是创新方式,提升亲和度。针对部分群众对交通规则不明白的现状,制作红色醒目的“停”牌,以提升劝导效果,同时结合时下流行“点赞”方式,我院志愿者制作了卡通形象的“点赞”牌,并在其中附上“文明礼让 你很棒”、“学雷锋 从我做起”、“礼让斑马线 文明我先行”,宣传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宗旨,向不文明喊“停”,向文明“点赞”;三是换位思考,提升对比度。选择车辆来往较少的地方,引导行人在安全区域等待,其他“越线”的行人,在相互对比后,也会自觉退后等待。
集体智慧的成果在具体实践中很快得到了验证,“点赞”文明劝导牌与警示牌的使用,不仅起到了警示注意,文明劝导的作用,更让不少路人被其幽默的语言所吸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主动与我们的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倡导文明良性互动的逐步建立,得到了行人的更多的认可和理解,同时也提升了志愿者投身江陵文明创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以更加积极的状态参与其中。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往今来必之成于实”,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法院干警能够在对待每一个“小细节”上付出自身的思考和努力,不仅仅是在志愿服务中。正是因为这种政治站位和工作态度的提升,才能带来干警精神面貌、思想状态及工作成效的深刻转变。“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新一代的江法人将以志愿服务为契机,将更多的正能量传递出去,奋力为新江陵的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