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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法院获荆州市2017年度无烟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江陵法院 时间: 2018-01-17 09:24 点击量: 316

日前,江陵法院被荆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2017年度荆州市无烟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院市创建无烟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荆州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在县爱卫办的具体指导下,江陵法院成立专班,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详细摸底,发放倡议书,开展全面动员。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识和灭烟台,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内外网站进一步加强宣传,取得了青年干警的广泛认同,坚决对烟草说“不”,从我做起,对家庭、对事业负责。

此项工作的开展,是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内容之一。通过创建无烟单位,有效保障了法院干警的身心健康,创造了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